普通高中资助政策宣传信
(2025年春季学期)
一、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二)优先资助
优先资助: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与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家庭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等。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资助标准
我县分三档执行,现行标准为:一档每生每学期1500元,二档每生每学期1000元,兰档每生每学期750元,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发放,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
(五)申请方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建档立卡学生资助
(一)资助对象
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原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二)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俭朴。
(三)资助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三免一助”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三免”费用采取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民办高中学费标准高于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四)申请流程
原则上每学年初申报一次,其它时间接到学生申报,学校也应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受理工作并及时纳入资助范围。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扶贫手册、农村低保证、残疾人证(及贫困证明)农村特困供养证、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标准:河北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河北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申请方式:高考录取后,学生向毕业学校或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四、大学新生入学救助
救助对象: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救助标准:我县一次性救助标准为每生2000元,主要解决大学新生报到的路费、学校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等。
申请方式:高考结束后,学生登录“河北省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dxxsjz.hee.gov.cn)或向毕业学校申请。
故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话:0318-5328113 地址:郑口镇康宁路7号